為規范勞務分包管理,確保工程項目質量、安全與進度,特制定本勞務分包單位考察評價辦法。本辦法旨在通過系統化、標準化的評價流程,篩選和確定合格、可靠的勞務分包單位,建立長期穩定的合作關系,降低項目風險。
一、 總則
1.1 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項目中,擬引入或已合作的勞務分包單位的考察、評價與選擇工作。
1.2 考察評價遵循“公開、公平、公正、擇優”的原則,以資質、業績、能力、信譽為核心依據。
1.3 公司成立勞務分包單位考察評價小組,由工程管理、成本控制、安全生產、人力資源等部門人員組成,負責具體實施。
二、 考察評價內容
考察評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:
2.1 資質與資格:審查營業執照、資質證書、安全生產許可證等是否齊全有效,經營范圍是否符合要求。
2.2 人力資源:考察技術負責人、關鍵崗位技術人員、特種作業人員的數量、持證情況、從業經驗及隊伍穩定性。
2.3 施工業績:核查近三年內完成的類似工程項目情況,包括項目規模、合同履行情況、質量安全記錄及業主評價。
2.4 管理與技術能力:評估其質量管理體系、安全生產與文明施工管理制度、施工組織設計能力、機械設備配備情況以及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。
2.5 財務狀況與信譽:了解其注冊資本、資產負債概況、銀行信用等級,并通過行業渠道調查其合同履約信譽、訴訟糾紛及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。
2.6 現場考察:對正在施工的項目進行實地走訪,直觀了解其現場管理水平、工藝水平、安全措施及工人精神面貌。
三、 評價流程與方法
3.1 信息收集與初篩:通過公開渠道、推薦或自薦收集分包單位信息,依據基本資質要求進行初步篩選。
3.2 書面評審:對通過初篩的單位,要求其提交詳細資料,考察評價小組進行書面審核與評分。
3.3 實地考察與訪談:對重點候選單位,組織進行項目現場考察,并與其主要管理人員、技術骨干進行座談。
3.4 綜合評價與分級:根據各項指標的評分結果進行加權計算,形成綜合得分。依據得分將分包單位劃分為A(優秀)、B(良好)、C(合格)、D(不合格)四個等級。
3.5 建立合格名錄:將評價等級在C級及以上的單位納入公司“合格勞務分包單位名錄”,作為工程發包的重要參考依據。A、B級單位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合作權。
四、 動態管理
4.1 對已合作的勞務分包單位,實行履約過程評價。每季度或項目關鍵節點,對其質量、安全、進度、協調配合及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進行考核。
4.2 根據過程評價結果,對“合格名錄”實行動態調整。對表現優異者提升等級或給予獎勵;對出現嚴重質量安全問題、惡意拖欠工資等行為的單位,予以降級或從名錄中清退,并列入“慎用”或“禁用”名單。
4.3 定期(如每年)對名錄中的單位進行復審,更新其信息和評價等級。
五、 附則
5.1 考察評價過程所有記錄、評分表、報告等資料應歸檔保存,確保過程可追溯。
5.2 參與考察評價的人員應嚴格遵守廉潔紀律,確保評價結果客觀公正。
5.3 本辦法由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負責解釋,自發布之日起施行。公司可根據實際執行情況適時修訂。
通過本辦法的實施,旨在構建一個科學、閉環的勞務分包管理機制,從源頭上把控分包質量,為工程項目的順利實施奠定堅實基礎,實現公司與優秀分包單位的共贏發展。